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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淑女屋”因商標侵權被訴 遭索賠183萬元
來源于:大律師網
愛逛商場的女孩,對“淑女屋”這個牌子應該不陌生,公主般的服裝風格贏得了很多女孩的喜歡。這是個來自深圳的知名品牌,不過,來自湖北的李某卻把“淑女屋”告上了法庭。李某說,此“淑女屋”侵犯了他的“淑女屋”。
昨天,這個商標侵權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杭州的銷售商杭州利星名品百貨廣場公司也成為第二被告。
李某,在常熟市開辦了一家商貿公司,銷售以“淑女屋”為品牌的女鞋。他同時也是“淑女屋”的商標權人。
而創立于上世紀90年代初的深圳淑女屋公司,擁有服飾類商標注冊權。一直經營少女服飾。但2007年開始,該公司拓寬了產品種類,推出了配套的鞋帽等產品,同時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“淑女屋”商標使用在鞋類等商品上。但目前,該申請尚未獲得批準。
為此,李先生要求深圳淑女屋公司停止侵權,除在杭州、深圳等地媒體上發表道歉聲明外,還要賠償經濟損失及各項費用共計183萬元。
在深圳淑女屋公司看來,李某的注冊商標“淑女屋”是通過惡意搶注并惡意轉讓獲得,目的就是將注冊商標作為索賠工具使用。庭上,深圳淑女屋公司當眾指出,在去年6月份,李某曾提出過要把手上的“淑女屋”商標轉讓給深圳淑女屋。由于他要價高昂,最終遭到了拒絕。
此外,深圳淑女屋公司還稱,李某曾在媒體上自爆是“商標注冊流氓”。該報道稱:李先生承認自己專門做品牌運營策劃和商標注冊轉讓,手上有多個商標,如凱爾·金盾、洛威·船王以及鯊魚圖形等……李某還在報道上說,“賣商標錢來得快”。
昨天,記者撥通了李某的手機。李某否認自己曾接受采訪。
孰是孰非,需要等法院進一步審理作出的判決。